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任陳昌邦今天提醒,配合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」,外國人在台灣從事藝術工作可以用個人名義向勞動部申辦工作許可。

過去外國人如果想來台灣從事藝輸送帶術或演藝工作,除應符合就業服務法相關規範外,還需由雇主申請許可,才能在台灣境內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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